根据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镇特编制了《西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本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,网址:“xd.ninghai.gov.cn”,也可以到《指南》发放点:西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。
一、公开信息
(一)信息分类
西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机构概况、政府文件、政府决策、工作信息、人事信息、财政信息、政策信息、办事指南、信息公开年报、依申请公开等11个类别。
(二)编排体系
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。
1、信息名称
简要描述西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内容。
2、公开方式
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,分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。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。
3、发布机构
西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。
(三)获取方式
本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请参见本镇编制的《宁海县西店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镇的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镇政府党政综合办查阅。
根据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镇政府层面信息,本机关将通过“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或文件的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。
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1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,或者涉及法律、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内容的,西店镇人民政府不予公开。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,可以予以公开。
2、申请条件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西店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,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,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。
3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,办公时间为:夏季8∶00—11∶30、14∶00—17∶00,冬季8∶00-11:30、13:30-16∶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0574—65181832
传真号码:0574—56351028
通信地址: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西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,邮编:315601。
电子邮箱: xidianzhen2015@163.com。
交通路线:从城区至西店镇人民政府可经客运总站乘坐822路“城区—西店”城乡公交,镇政府下车;自驾车路线,走甬临线直行振兴南路即到。

4、申请方式
申请人向西店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宁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下载。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。
申请人向西店镇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应采取以下三种方式:
(1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宁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直接填写《申请表》,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。
(2)当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申请人书写《申请表》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,由工作人员代写。
(3)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申请人以方式(1)或(3)提出申请时,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,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。
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。
5、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
公民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》,
(2)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,
(3)低收入者证明(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),
(4)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。
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《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》,
(2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
(3)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
(4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,
(5)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。
6、申请的处理
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时限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同意,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
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
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
7、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:
根据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规定,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,包括:检索费,复制费(含案卷材料复制费),邮寄费。
8、您不能获得如下政府信息:
(1)属于国家秘密的;
(2)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(3)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;
(4)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处理过程中的,但法律、法规和《规定》另有规定的除外;
(5)与行政执法有关,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、调查、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;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对于第2项、3项所列的政府信息,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;公开的公共利益超过可能造成的损害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,您有权通过申请获得。
对于第4项、5项所列的政府信息,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,您也有权通过申请获得。
(三)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督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附件1:西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.doc
附件2: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