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镇特编制了《力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本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力洋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,网址:“ly.ninghai.gov.cn”,也可以到《指南》发放点:力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。
一、主动公开
本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请参见本镇编制的《宁海县力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镇的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镇政府党政综合办查阅。
根据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镇政府层面信息,本机关将通过“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或文件的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。
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1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力洋镇力洋东路15号,办公时间为:夏季8:00-11:30 14:30-17:30,冬季8:00-11:30 13:30-16: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0574—65101613
传真号码:0574—65101551
通信地址:宁海县力洋镇力洋东路15号 力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,邮编:315602
电子邮箱:liyang@ninghai.gov.cn
2、申请条件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求,向镇政府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申请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,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,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。
3、申请方式
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《力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力洋镇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下载电子文本,网址“ly.ninghai.gov.cn”,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(1)通过网站互联网提出申请
申请人在“力洋镇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,信箱地址:liyang@ninghai.gov.cn。
(2)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
请在信封左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,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(3)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
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1)《力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
2)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
3)低收入者证明(申请减免费用折提供)
4)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
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:
1)《力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
2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
3)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4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
5)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
4、申请的处理
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,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5、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
根据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7】20号)规定,本机关停征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,包括:检索费,复制费(含案卷材料复制费),邮寄费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督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四、工作机构
政务公开处为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,有关信息如下:
地图名片

地址:宁海县力洋镇力洋东路15号
附近公交:宁海-力洋城乡公交
五、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
力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,按分类导航区、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。检索区提供关键字、日期、发布机构、公开类别、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;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、生成日期、公开方式、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。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;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;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;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。
附件一.力洋镇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
附件二.力洋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|